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还有三十多天就要开考了,尽管判断题比较简单,不过每年还是有部分同学在判断题上失分,下面小编针对《经济法基础》科目出几道判断题给大家,看看对知识点掌握的如何。
A.收款人名称
B.出票日期
C.支票金额
D.承兑人名称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记載事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之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A.被追索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利息
B.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C.持票人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持票人因票据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答案:AB
【解析】根据规定,被追索人行使再追索权,可以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发出知书的费用。
A.对
B.错
答案:B
【解析】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
A.对
B.错
答案:B
【解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题目表述错误。
答案:B
【解析】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況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