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时如何写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经常会发生的事情,核算时一般会涉及到应交税费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等,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原用于生产的购进货物用于企业工程项目、无形资产研发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除外)

借: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企业决定以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2)实际发放外购货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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