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商品用于投资如何做账务处理

企业进行投资有多种手段,将自产的商品用于投资时,可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会计科目核算,这种情况也作视同销售处理。那么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1、自产货物用于投资,需要确认收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

?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 ?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 ? ?贷:库存商品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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