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退货后开具发票该怎么做账

一般纳税人在退货后开具发票应该怎么做账?退货时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如果不太了解这部分知识点,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时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

1、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一般纳税人退货后如果已开具的情况,需要分为两种情形讨论:

1、退货发生在开票的当月时,直接将发票作废就可以了,不用做账务处理;

2、退货与开票不再同一月份,就要开具红字发票,账务上冲销前面的就可以了;

根据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金;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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