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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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安徽省宣城市事业单位成绩如何计算》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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