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红安县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4.应届或历届中文或新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有扎实的文字功底,精通文书材料工作,有公办事业单位文书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部用于红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窗口受理、服务项目、文字编辑等服务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由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红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督办组和社会公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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