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茶陵县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

7.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8.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是茶陵县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是茶陵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是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退役或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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