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气象部门招录应届生条件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气象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一般为35周岁

(三)2022年、2023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符合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明细表(附件1)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要求,海外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补充说明

(一)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毕业生,可以主动联系辽宁省气象局人事处确认报名资格。

(二)鼓励毕业生回生源地工作,艰苦边远地区(附件3)生源毕业生报考生源地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增加30分,非艰苦边远地区生源毕业生报考生源地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增加20分,毕业生报考生源地所在市气象部门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增加10分,对于上述享受加分政策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享受加30分政策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享受加20分政策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为4年,享受加10分政策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省、市、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录用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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