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2023年上半年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无色盲色弱;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五)年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人员1992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1982年4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3年上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