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湖南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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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 最后的厂牌
    最后的厂牌 2026年07月31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最后的厂牌”!

  • 最后的厂牌
    最后的厂牌 2026年07月31日

    希望本篇文章《湖南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能对你有所帮助!

  • 最后的厂牌
    最后的厂牌 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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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的厂牌
    最后的厂牌 2026年07月31日

    本文概览:(一)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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