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报名条件

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报名条件

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等次);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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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条)

  • 汇市飞翔
    汇市飞翔 2026年07月31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汇市飞翔”!

  • 汇市飞翔
    汇市飞翔 2026年07月31日

    希望本篇文章《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报名条件》能对你有所帮助!

  • 汇市飞翔
    汇市飞翔 2026年07月31日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汇市飞翔
    汇市飞翔 2026年07月31日

    本文概览: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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