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及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本文来自作者[光头骄哥]投稿,不代表乐学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tedu.com.cn/gkwd/202607/14229.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光头骄哥”!
希望本篇文章《山东淄博市教育局招聘条件》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招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 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