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中的社保改革取向
世界各国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框架形成之后,都会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逐渐调整内部结构、制度设计和保障水平;环境变化剧烈,则调整幅度也就可能随之加大,甚至促成改革。例如,美国自1935年颁布社会保险法(SocialSecurityAct)以来,几乎每十年都出台一次修正案。近30年来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促使各个国家和地区为了应对日益加大的竞争压力,先后推行了强度不等的社保改革。虽然国家类型不同,却从不同起点向“保基本、广覆盖”的政策目标趋近。
欧洲福利国家和转型国家原本就有全民普享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国际经济竞争、人口老龄化和财政负担过重的压力下,改革取向主要是削减超出基本需求的社会福利。同时,缩小政府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和责任分担,密切个人义务和受益水平的联系,强化福利受益者资格的审查和监督。例如,联邦德国在缩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同时,增设基层社保服务网络,实行点对点的一站式个性化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就业,并就近监测失业保险金和社会救济金领取者的财产和收入状况,随时根据其家庭就业人数和人均收入的变动,调整社会援助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