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编制内的正式职工,也没有国家下达的编制,除了少数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以外,绝大多数人不管以前的身份是什么,不管你是行政编制还是企业编制,只要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领导,基本上都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从1986年7月以后,国有企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的改革,到现在为止,国有企业不再有编制内职工和合同制职工的区别,全部都是合同制职工,只要是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都是国有企业内部编制的正式职工。除了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外,部分国有企业还存在大量的劳务派遣工、劳务外包的职工等。这两部分职工虽然在国有企业工作,但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而不属于国有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