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6月28日至7月2日在提前批填报“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志愿。
2.志愿录取:符合户籍条件的高考考生在提前批填报,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协议签订:录取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学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入学流程: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学生根据入学报到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
5.培养院校在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学生入学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