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公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符合当地公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将资料交与他们进行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次审核,建立入户调查记录,对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家庭人口、收入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进行考察核实。
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对此类问题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便于更好的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