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这些人是已经退休的人员,但因各种原因又重新返聘的人员。由于他们已经享受了一定的养老待遇,再次参加工作是一种“双重待遇”,因此被列为清理对象。
第二类:停薪留职人员。这些人员因各种原因暂时停职,但仍然保留了原有的工作职位。由于这种待遇在编内人员中较为少见,因此也成为了被清理的对象。
第三类:调研人员。这些人员通常是由政府或科研机构招聘,进行一些调查和研究工作。然而,这种工作并没有实质性的工作成果,因此也被列为清理对象。
第四类:临时工。这些人员是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通常工作时间较短。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并不稳定,因此也被列为清理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