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滑比赛包括速度轮滑、花样轮滑、自由式轮滑、单排轮滑球、双排轮滑球、轮滑阻拦、极限轮滑、高山速降、回转和滑板共10个项目,每个项目裁判组由1名裁判长和1组裁判员(5~12人)组成,所以总共10位裁判长。
裁判长的职责
1、确保参赛者遵守规则和规程,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及现行规则和规程中未涉及到的技术问题做出决定。
2、裁判分工。
3、领导裁判员的工作,在出现分歧的时候进行协调。
4、对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以及领队在比赛中的不当行为给予处罚。
5、决定是否进行重赛。
6、签署比赛成绩记录。
7、在发令员发令前,保证各裁判员各就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