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违规收取物业费;
7、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9)违规收取物业费;
10)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