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由来:安徽建省于清朝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省名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合成,因境内有皖山、春秋时期有古皖国而简称皖。清初灭南明,废南京,以南京原辖区域改设江南省。康熙六年(1667年),分江南省为江苏(含上海)、安徽二省,安徽省(巡抚衙门驻安庆)辖庐州府(今合肥)、安庆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凤阳府、徐州府、广德府、和州府、滁州府。这是安徽建省之始,取安庆、徽州二府的首字而得名,简称“皖”。
太平天国在安徽境内占领区建政是采取省、郡(州)、县三级管理体制,改清代的府为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