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成分表是按照成分在配方中的含量由多到少排列的,排位越靠前,表示该成分在该化妆品中占的比例越大。
扩展:
(1)所标识的成分名按其在配方中的含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即排位越靠前,表明此成分在该化妆品中含量越高。
(2)对于在产品中含量小于或等于1%的成分,在位于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之后,可任意排序。
(3)香精虽是多种香料混合物,但在配方表中只作一个成分,用“香精”一个词进行标注,并和其他成分一起按照加入量的顺序排入成分表中。
(4)色素一般以着色剂的索引号进行标注,如“I73015”;如果没有可采用中文名称,如“高粱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