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先明确两点:1,建账,通常是指起始建立财务账册,期初余额应为零,此时期初余额不存在调账处理情形。
2,若该“建账”是指记账模式变更的初始化工作(例如由手工记账变更为电子记账模式),那么,所发现的差错属于初始化记账系统时的期初余额录入错误,也不存在调账情形,而应检查全部会计科目在初始化时的期初余额,找出错误的科目期初余额,直接更正就可以。先确定出错的具体情形,再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另外,如果是指日常账务处理出错(借贷方的方向错误),那么,应将该账务处理时预收账款的对方科目也一并更正,通常,可以先编制冲减原会计分录,再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就可以完成调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