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主要规定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申请条件、审核程序、销售价格及产权管理等内容,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行封闭管理,购房人仅拥有有限产权,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改变用途,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申请回购或上市交易。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话题】
问题1:申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回答1:申请人需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满一定年限(通常为3年或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如15平方米),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及资产低于当年公布的限额,同时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问题2: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自由买卖吗?
回答2:不可以。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有限产权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后需转让的,由政府按规定回购或按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方可上市,且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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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该办法主要规定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申请条件、审核程序、销售价格及产权管理等内容,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行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