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形资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分类。
2、(一)从形成来源看,有国家政府给予的某种特权;有外单位作为资本投入的场地使用权;有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如商标权等;有的则是经国家批准授与发明人有限期的专利权等。
3、(二)从其所有权是否可转让来看,有些无形资产需附属于某特定的企业,不能脱离企业单独存在;有些则可根据法律程序,办理转让或出售,如著作权、专利权等。按能否确认可分为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主要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在合并过程中所产生的商誉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等。
4、《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