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无法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各种用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反复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下设“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科目。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再按品种设明细科目。
按低值易耗品的性质,划分为:
(1)电器类。
(2)木器类。
(3)玻璃器皿。
(4)铁器五金类。
(5)纺织品。
(6)非机动车。
(7)其他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无法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各种用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反复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下设“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科目。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再按品种设明细科目。
按低值易耗品的性质,划分为:
(1)电器类。
(2)木器类。
(3)玻璃器皿。
(4)铁器五金类。
(5)纺织品。
(6)非机动车。
(7)其他低值易耗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