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城市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青岛城市学院 学校代码:

13378

第四条 学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79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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