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南省音乐类统考考试内容+形式

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使用五线谱记谱。

(二)听写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考试内容: 单音;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节奏:6 小节左右;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 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 f-a2以内。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 a1参照。

(三)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 条 8 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 b-e2以内。

考试形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 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均可)。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四)器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考生演奏两首作品(1 首为练习曲,1 首为乐曲)。总时长不超过 8 分钟,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中西打击乐专业,要求从小军鼓、大鼓、堂鼓、板鼓、马林巴、定音鼓、排鼓、架子鼓(即爵士鼓)、木琴中任意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 1 首,其中一种须为音高类打击乐器(马林巴、定音鼓、排鼓、架子鼓、木琴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考试形式:要求背谱演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

(五)声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考生演唱两首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 6 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

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考场提供标准音 a1 ,要求背谱清唱,不得使用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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