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政治理论 | 英语一 | 专业综合 | 总分 |
| ≥42 | ≥42 | ≥180 | ≥304 |
| 思想政治理论 | 英语一 | 专业综合 | 总分 |
| ≥39 | ≥39 | ≥160 | ≥280 |
1.准考证原件。报到、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携带。2.学历学位材料。查看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查看学生证,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往届生因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3.身份证。查看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附件3)。5.定向就业考生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4)。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还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荣立“二等功”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二等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提交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在4月1日复试报到时提交到复试报到地点的工作人员处。 六、成绩计算(一)复试成绩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60%+专业组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调剂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组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二)总成绩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满分100分。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满分100分。 七、录取(一)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对拟录取考生,将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直接在研招网点开查看即可;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不予录取,待录取资格将向本专业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依次顺延。(二)研究生学院将对所有待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凡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拟录取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四)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的入学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五)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复试缺考者。2.考试违纪或作弊者。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不适于培养者。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复试前未解除协议者。7.有其他违反或不符合研究生招生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八、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其他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yjsxy.hebcm.edu.cn//)公布为准。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开展调剂咨询服务和复试培训工作。请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十、联系方式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9926644,89926535电子邮箱:hebcmyzb@126.com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处置相关信访举报,联系电话0311-89926813(研究生学院),0311-89926053(纪检监察室)。此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附件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4-定向就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