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历证明如何办理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不论什么原因遗失或损坏的,一律不补办原件。只能依程序办理学历证明,具体办理办法为:《毕业证书》遗失的毕业生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提出学历证明的办理申请。申请办理学历证明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签章。考生将办理完毕的学历证明送到考试院自考办验印。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及信息更改注册盘。考籍科经核实后集中在每年6月、12月进行毕业证书的更换及网上信息更新。

自考教材的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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