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切准备好后进行办理,就可以大大减少我们办理的失误,并且补办的文件资料也会更加齐全正确。
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外,也是维护自考生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不论是工作调动、考研、考公,还是评定职称、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要用到它。如果处理不好,如造成遗失、放在自己手中、或一直放在人才中心没有管,被人才市场等机构封存,都会变成死档!千万不能大意!
根据法律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由此可知,档案应当由专门机构保管,自己不能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