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平均分 | 省控线 | 录取批次 |
| 2016 | 425 | 490 | 一批 |
| 2015 | 421 | 417 | 二批 |
| 2014 | 451 | 459 | 二批 |
1、陇东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请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分离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准绳,坚持德、智、体全面权衡,普通文理专业依照投档成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重生入学3个月内中止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契合国度规则者,将按有关规则予以清退。冒充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管进一步清查有关义务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