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对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要求,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应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工资福利费用:
归集直接计入业务活动的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费用:
归集直接计入业务活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归集直接计入业务活动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对企业补助费用:
归集直接计入业务活动的对企业补助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费:
归集业务活动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
归集业务活动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费:
归集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摊销)费用。
保障性住房折旧费:
归集保障性住房的折旧费用。
计提专用基金:
归集按规定计提的专用基金。
这些明细科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进一步细分,以满足成本核算的具体需求。通过这些明细科目的设置,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业务活动的各项费用情况,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