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基础主要包括 权责发生制和 收付实现制两种。
权责发生制
定义:权责发生制是以取得收取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义务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础。
特点:在权责发生制下,凡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是否发生,均要计入本期;凡不属本期的收入、费用,尽管发生了,也不计入本期。
适用范围:企业会计和政府会计中的财务会计通常采用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定义: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础。
特点:凡是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和付出款项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只要在本期实际发生,即作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适用范围:政府会计中的预算会计,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两种核算基础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时有着不同的应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适合的核算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