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定义: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模式,是最传统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特点: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优点是通用性强,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监理方,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缺点是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用较高,前期投入大,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索赔。
CM模式(建设-管理模式)
定义: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
特点:改变过去那种设计完成后才进行招标的传统模式,采取分阶段发包,由业主、CM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单位负责工程的监督、协调及管理工作,在施工阶段定期与承包商会晤,对成本、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并预测和监控成本和进度的变化。
项目管理服务模式(PM)
定义:业主委托项目管理服务方,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特点:适用于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或者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优势在于可以降低对业主项目管理团队能力的要求,提高投资效益。但PM公司的人员素质和管理经验可能不成熟,业主方的风险在于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
定义:业主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特点:适用于业主项目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人才稀缺的项目。优势在于可以精简业主项目建设期管理机构,提高建设期项目管理水平,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但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EPC+O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定义: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后期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在EPC总承包模式的基础上向运营端进一步的延伸,运营该项目,满足在项目使用期间政府部门的运作要求。
特点:相比传统的发包模式,该模式下承包商不仅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在移交给业主之前的一段时间内还要负责其所建设工程的运营。优点是责任主体明确,风险全部转移给EPC+O的主体,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过程均由一个责任主体来完成,可以优化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延误,保证项目质量的长期可靠性。
这些模式各有优缺点,选择合适的模式应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规模、复杂程度以及业主的管理能力和经验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