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夜间施工规定

在噪声敏感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但抢修、抢险和生产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的除外。抢修、抢修可以直接施工,特殊工艺要求连续作业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才能施工。但都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不管哪种,居民是否同意不影响施工。

凡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音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晚上22:00点钟,特殊情况需边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音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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