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基坑降水的规范

降水井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条状基坑宜采用单排或双排降水井,布置在基坑外缘一侧或两侧,在基坑(沟槽)端部,降水井布置外延长度应为基坑宽度的一倍至两倍。

(2)面状基坑降水井,宜在基坑外缘呈封闭状布置,距边坡上口1~2m,当面状基坑很小时可考虑单个降水井。

(3)对于长、宽度很大,降水深度不同的面状基坑,可在基坑内增设降水井,并随基坑开挖而逐步撤除。

(4)在基坑运土通道出口两侧应增设降水井,其外延长度不少于通道口宽度的一倍。

(5)采用辐射井降水时,辐射管长度和分布应能有效满足基坑范围降水需要。

(6)降水井的布置,可在地下水补给方向适当加密,排泄方向适当减少。

(9)有条件时,降水系统应经现场试验验证降水效果,以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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