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存档需要以下材料:
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
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一份。
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而已在国外就读者,可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复印件一份。
高中以上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月(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建议:
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提交的档案必须密封并完好无损,可通过机要或EMS快递的方式寄送至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