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协会地位具体如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为“中注协”)成立于1988年11月,是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财政部党组委托和财政部领导交办的职能,以及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
注册会计师协会作用具体如下: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包括>
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2、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的,应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4、注册会计师应相信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并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标题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的段落。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所应负的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和审计职业责任。
注册会计师基准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基准如下:
1、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尽职守,处理会计事务独立、客观、公正。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应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利益关系,应当规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执行审计、会计业务不相关的业务和职务。
6、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能受到他人影响,客观对待相关事务。
7、执行会计职权时保持诚信,坚守职业操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