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福州福清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职位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2024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对师资的需求,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及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参聘岗位新任教师439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计划招聘参聘岗位新任教师439名,其中中职18名、中学80名、小学256名、幼儿园85名(含特教2名),具体对象为:

(一)中职学校、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幼儿园(含特教)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本方案所列的岗位资格所有证件(书)、证明等材料,应在现场资格审核当天前取得。对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8月16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须在2024年8月16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福清市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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