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发票未付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时取得的收付款凭证,当企业收到发票但货物还未到尚未付款时,会计人员该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企业在收到发票未付款时: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货到票未到,如果不入账的话就会出现库存账实不符的情况,如果此时发生销售的话还会影响成本,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暂估入账。

暂估入账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实际收到发票时,按照发票注明的金额重新入账,原暂估分录用红字冲销。

冲销时:

借: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重新入账: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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