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3月29日9:00至2023年4月3日24:00完成缴费。报名费50元/科,合计100元/人,只能通过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网络缴费成功后在退费环节进行退费。
二、退费
免笔试的考生、因岗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招考的考生、重复缴费的考生,可办理退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问题解答如何办理报名费减免手续)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待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
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