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待遇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每月应发工资为3100元(基本工资2300元+绩效工资800元),并按照企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二、聘用
聘用人员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任职后由张家口晏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应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
在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条件下,可以从报考其他单位相同专业内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中调剂。按照应聘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替补的办法,经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协商后调剂至空岗单位用工,应聘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出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